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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型肝炎共同治理計劃

乙型肝炎共同治理計劃

參加資格:

  • 於1988年或以前出生的香港居民 ; 及
  • 其家庭成員(包括父母、兄弟姐妹及子女)或性伴侶為慢性乙型肝炎患者;及
  • 沒有已被確診患有慢性乙型肝炎及並無相關病徵

篩查及治療流程:

乙型肝炎共同治理計劃

報名方法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