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為地區康健中心網絡服務提供者
成為地區康健中心
網絡服務提供者
地區康健中心會購買區內非政府單位的服務,建立地區康健網絡。而網絡服務提供者包括:
- 職業治療師
- 足病診療師
- 中醫師
政府會就地區康健中心網絡的服務提供補貼,地區康健中心的營運者將自行與地區網絡服務提供者簽訂合約。
加入地區康健中心
網絡的準則
- 中醫師及職業治療師須列於基層醫療署的基層醫療指南內
- 地區網絡服務提供者必須參與「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」作臨床資料互通,以確保服務的連續性及協調之用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