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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為會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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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資格


  • 持有根據《人事登記規例》(香港法例第 177 章)所簽發香港身分證或《豁免登記證明書》的人士,但若該人士是憑藉其已獲入境或逗留准許而獲簽發香港身份證,而該准許已經逾期或不再有效則除外;或為香港居民的 11 歲以下兒童;
  • 同意加入「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」的人士;及
  • 於油尖旺區居住或工作的市民

成為會員需攜帶
以下文件


  • 香港身份證
  • 具有申請人姓名的住址證明;或
  • 附有其姓名、公司名稱及公司地址的工作證明

申請人如有以下醫療費用豁免證明書,請攜帶文件以供核實,包括:

  •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
  • 高額長者生活津貼(75歲或以上)
  • 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(級別0人士)